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的《關于健全基本醫療保險參保長效機制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指導意見》)8月1日公布,這是我國首個基本醫保參保長效機制。《指導意見》提出,推進居民醫保繳費與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和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掛鉤,保持財政補助和個人繳費合理的比例結構;建立對居民醫保連續參保人員和零報銷人員的大病保險待遇激勵機制。
基本醫療保險是為補償職工和居民因疾病風險造成的經濟損失而建立的一項社會保險制度。這對減輕醫療負擔、提升健康水平發揮著重要作用。我國基本醫保參保率持續穩定在95%,覆蓋9億多參保人,是基本醫保制度獲得廣泛認可的最好證明,但這一制度改革并未止步。
比如,2019年,推進生育保險和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合并實施;2021年,建立健全職工基本醫療保險門診共濟保障機制,都在醫保制度改革史上留下重要一筆。而此次國辦印發的《指導意見》,改革力度更大,給參保人、醫保基金、相關部門都帶來極大利好,值得期待。
其中,對廣大參保人而言利好最多最大。有關負責人總結了五大紅利,即“放、擴、提、獎、便”。其中,以“擴”與“提”為例,所謂“擴”,是指擴大職工醫保個人賬戶共濟范圍,由家庭成員擴展到近親屬。這意味著有更多人可以因此受益,而職工也會更有獲得感。“提”指連續參加居民醫保的參保人員提高大病保險封頂線。這對連續參保人員而言是種激勵。
顯然,參保人從中受益越多,連續參保的動力越足。無論是職工還是居民,醫保都能讓他們從中受益。過去部分參保人繳費后,因為自己未曾生病或者生病就醫后未達到報銷標準,沒有從中受益就對醫保制度產生懷疑,甚至做出斷繳等決定。《指導意見》的激勵機制有望消除質疑,并帶動更多人連續參保。
《指導意見》提出,對連續參保繳費人員和基金零報銷人員分別設置連續參保激勵和基金零報銷激勵。自2025年起,連續參加居民醫保滿4年,之后每連續參保1年,可享受連續參保激勵,每年可提高大病保險最高支付限額不低于1000元。以及自2025年起,參加居民醫保的群眾,如果當年沒有使用過包括門診、住院在內的所有醫療費用的醫保基金報銷,可以在下一年度適當提高城鄉居民大病保險的最高支付限額,同樣也是每年提高不低于1000元。
對于醫保基金而言,《指導意見》可提供持續“輸血”,確保該基金長期穩定安全運行。據悉,2023年醫保基金運行總體平穩,統籌基金實現合理結余。但隨著老齡化程度加深,社會看病買藥需求增大,醫保基金面臨收支壓力。而以長效機制鼓勵參保,可為醫保基金持續“輸血”。
《指導意見》要想落地,需要有關部門各盡其責、協同作戰。醫保、人社、衛健等部門,在健全基本醫療保險參保長效機制中各自扮演什么樣的角色,上述文件有明確的表述和要求。參保人能否享受五大紅利,醫保基金能否受益,都取決于文件是否能夠落實到位。
其中,參保人可以享有的五大紅利能否完全照進現實,既需要參保人按照政策設計積極參保,也需要有關部門提供完善的服務。而且,這五大紅利在具體實踐中,是否以問題為導向進行完善,是否不斷豐富紅利的內涵和外延,也值得進一步探索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