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家分裝售賣山姆“網紅”食品 重貼標簽更改生產日期被罰五萬元
近日,北京市密云區人民法院受理了一起市場監管局對分裝山姆會員店“網紅”食品、重新貼標簽售賣的行為進行行政處罰的非訴審查案件。某商家購入山姆會員店食品后,標注虛假生產日期進行銷售,被密云區市場監管局沒收違法所得562.4元并處罰款五萬元。由于商家未履行處罰,密云區市場監管局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法院裁定
近日,北京市密云區人民法院受理了一起市場監管局對分裝山姆會員店“網紅”食品、重新貼標簽售賣的行為進行行政處罰的非訴審查案件。某商家購入山姆會員店食品后,標注虛假生產日期進行銷售,被密云區市場監管局沒收違法所得562.4元并處罰款五萬元。由于商家未履行處罰,密云區市場監管局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法院裁定
據《新華每日電訊》3月21日報道,新修訂的《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條例》將于今年6月1日起施行,日前,相關部門負責人在就條例的有關問題回答記者提問時表示,為完善企業法律責任,條例大幅提高了罰款幅度。特別是對涉及質量安全的違法行為,最高可處以貨值金額30倍的罰款。醫療器械在疾病的預防、診斷、監護、治療、緩解
疫苗委托生產應經過批準草案二審稿規定,疫苗上市許可持有人應當具備疫苗生產能力,不得委托生產;但是,國務院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另有規定的除外。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和有的常委會委員提出,從疫苗行業發展來看,為提高疫苗生產質量和效率,應當對疫苗委托生產的條件和審批作出規定。三審稿將上述規定修改為,疫苗上市許可持
疫苗管理法草案、藥品管理法修訂草案4月20日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兩部法律草案除了新增諸多內容外,都進一步加大了對“制售假劣”等違法行為的處罰力度。回應初次審議中“預防接種異常反應認定標準過于嚴格、補償范圍過于狹窄,應將不能排除是異常反應的也納入補償范圍,并統一補償標準”的意見,疫苗管理法草案二審
4月20日召開的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次會議對疫苗管理法草案進行了二審。2018年12月23日,疫苗管理法草案首次提請審議,這是我國首次就疫苗管理立法。“疫苗關系人民群眾生命健康,關系公共衛生安全和國家安全,是國家戰略性、公益性產品。”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局長焦紅在去年作草案報告時表示。二審稿增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