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人民醫院生孩子生出腦癱兒,醫院被一紙告上法庭。這事發生在2013年3月31日女兒雯雯(化名)出生以來,福建泉州普通市民王浦洪一家就沒了笑容:因為女兒出生后不久被診斷出“腦癱”,如今快四歲了,不僅生長發育緩慢,四肢無力,無法站立,更是無法說話。
今日(11月4日),王浦洪從福建泉州豐澤區人民法院拿到了狀告女兒出生醫院的福建泉州醫學高等專科學校附屬人民醫院的判決書。
該法院認定,涉事醫院即泉州人民醫院)對產婦及新生兒診療過程存在四方面問題:
1、門診病歷書寫不規范;
2、孕周及孕產期估算有誤;
3、產前對胎監NST異常處理不到位,未進行進一步評估胎兒情況,病情告知不足;
4、對新生兒檢測、觀察不到位,對患兒病情變化處理不及時不積極。
但該法院援引“南方醫科大學司法鑒定中心”的鑒定意見認為,醫院方面存在對新生兒檢測、觀察不到位,對患兒病情變化處理不及時不積極的有過失,但并非致病原因即致病的直接原因,卻對患兒病情治療存在一定影響。
目前法院的判定結果是,涉事醫院賠償各類費用447327.76元,采信了南方醫科大學司法鑒定中心的評定參與度20%到40%的鑒定結果。但當事人王浦洪并不滿意這一結果。他說,該醫院在產前沒有發現并重視胎兒的異常并及時終止妊娠,產后觀察新生兒病情不力,且未能采取有效搶救措施。
幾年來,王浦洪詢問了不少專家學者,并自己專研起了醫學書,希望揭開這個疑團。不過,他卻越來越懷疑,醫院方面是否在女兒得腦癱有不可推卸的責任。然而目前,法院一審的結果認為:不排除但沒有直接證據證明胎兒存在宮內慢性缺氧的情況。故泉州豐澤區人民法院認定涉事醫院在產前未充分干預的過錯,與本案的損害后果之間存在一定的間接因果關系,負部分責任。
據介紹,王浦洪目前已經提出上訴,該事件還在正一步處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