刪除“執業地點”限制,讓醫師合理流動起來
新京報漫畫/陳冬
我看“兩會”
醫改是個系統工程,牽一發而動全身,配套措施須跟上,方能趨利避害,兼顧多點執業順暢度與醫療安全。
“我建議將執業醫師法中的‘執業地點’刪除,應該允許醫生多點執業,以此彌補基層醫院技術薄弱的問題,改善醫療資源分配不均的問題。”全國人大代表、貴州省疾控中心健康教育所副所長何琳表示,2014年,原國家衛計委等五部委聯合印發《關于推進和規范醫師多點執業的若干意見》放開了多點執業,但實踐中仍存在約束,執行效果并不明顯。
自2014年放開醫師多點執業以來,我國基層醫療機構的優質醫師資源匱乏情況,確有緩解。但現實中,受行政區劃、財政投入、人事管理等因素的影響,醫師自由流動仍有很多障礙。
現行《執業醫師法》對于執業地點有明確規定,據此制定的《醫師執業注冊管理辦法》也明確,執業地點是指執業醫師執業的醫療、預防、保健機構所在地的省級行政區劃,和執業助理醫師執業的醫療、預防、保健機構所在地的縣級行政區劃。
由于有這兩條鐵律,醫師在所注冊的醫療機構以外從事不同于所注冊的執業類別、范圍的義務救人之舉,很可能被法律判定為違法。
過去對執業地點的規定,目的是管理游醫,確保醫療質量安全。但現在看,醫療人才資源分配不均主要體現在省際之間不均,假如多點執業無法跨省域,效果就會大打折扣。
此外,基層醫師很多都屬于執業助理醫師,在鄉村一級仍無法跨縣域流動,只能在家門口打轉,多點執業規定對于基層醫師來說意義不大。也只有打破這種行政區劃約束,多點執業之路才會更加通暢,基層看病問題才能更好地解決。
當然也要看到的是,“執業地點”至少有兩種不同的“松綁”辦法。其一是,醫師不必辦理執業地點變更和報備,可不受地理約束到任何一地執業,真正實現自由流動。好處是完全消除了地點約束,壞處是會增加管理難度。
其二是,醫師到異地執業仍需辦理執業地點變更和報備,這便于醫師有序流動和管理,但也會觸及醫師流動的另一個痛點:辦理執業地點變更和報備仍存在或隱或顯的障礙,當醫師在工資待遇、社保、職稱和職務等方面受制于第一執業機構時,再多的可選項,也可能變成“零選項”。
可以肯定,刪除“執業地點”會增加醫師跨區域流動的可能性,而這仍需加速相關配套措施的改革,比如醫師不僅要與第一執業地點協商簽訂聘用(勞動)合同,明確人事關系和權利義務,而且還要與多點執業機構確定薪酬。
不同的執業機構也存在利益糾葛,例如:醫療事故責任如何在醫師和幾個執業點劃分。這也缺乏明確而統一的規則,這些處理不好,多點執業就會受到利益的羈絆。此外,在類別和超范圍執業仍很普遍的情況下,刪除“執業地點”導致異地醫師大量涌入,會給資格認證帶來更大困難。“神醫”借道“多點執業”行騙,也會更加方便。
因此,刪除“執業地點”對醫療執法監督是更大考驗,準入門檻降低,必然以更加嚴格的準入后監督作為補充。
當前,《執業醫師法》大修在即,刪除“執業地點”的建議值得聽取,但醫改是個系統工程,牽一發而動全身,配套措施須跟上,方能趨利避害,確保多點執業的順暢度與醫療安全得以兼顧。
□羅志華(醫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