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國家醫保局等部門指導下,“4+7”試點擴圍產生了擬中選結果,25個“4+7”試點藥品擴圍采購全部成功。由此,基于“帶量采購、以量換價”原則的國家組織藥品集中采購和使用試點,從11個城市、福建和河北2個跟進省份,擴圍到25個省份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
中選藥品有質量保證
此次“4+7”試點擴圍,是“擴地域”而非“擴藥品品種”。去年年底,“4+7”試點集中招采結果公布。此次試點擴圍,所涉及仍為相同的25種藥品,只是增加了部分品種的劑型,總體價格進一步下降。
比如,苯磺酸氨氯地平片(5毫克)上一輪“4+7”試點中選價格為0.15元/片,此次試點擴圍共產生了3家中選企業,價格依次為0.06元/片、0.06元/片和0.07元/片;硫酸氫氯吡格雷片(75毫克)上一輪“4+7”試點中選價格為3.18元/片,在此次擴圍的3家中選企業中,開出的最低價為2.98元/片。
一片藥最低只賣幾分錢,這樣的價格是否正常?武漢大學全球健康研究中心主任毛宗福在上海全程參與這次集中招采的競標環節。他表示,本輪降價并不過分,只是仿制藥價格的合理回歸。“此次試點擴圍允許每個品種多家中標,擴大藥品供應來源,也有助于發現藥品的真實市場價格,同時保證供應。”
“批量采購需要計算企業獲得的市場總額,單看單價容易產生誤導。”國家衛生健康委衛生發展研究中心藥物政策研究室主任傅鴻鵬指出,仿制藥價格相對較低是因為其研發成本較低,而不是質量差。
“一般認為,便宜沒好貨,這種觀點需要改變。”首都醫科大學附屬北京朝陽醫院藥事部主任劉麗宏認為,之前試點的25種試點藥品已經經過了實踐檢驗,不管是臨床替代使用,還是藥品的質量和供應保障都沒有問題。“老百姓完全可以放心使用中選的藥品。”
國家醫保局相關部門負責人表示,有關部門將采取有力措施保障中選藥品的質量:一是督促中選企業落實藥品質量安全的主體責任,嚴格落實原輔料質量控制,嚴控源頭質量風險,嚴格按批準的處方工藝組織生產,加快藥品信息化追溯體系建設;二是加強對中選藥品生產、流通、使用全鏈條的質量監管,提高抽檢頻次,加強不良反應監測,加大違法違規企業追責力度。
群眾減負效應更為明顯
國家醫保局相關部門負責人表示,“4+7”試點擴圍將給相關地區群眾帶來改革紅利:一是減輕相關患者藥費負擔,此次試點擴圍中選價與擴圍地區2018年同品種最低采購價相比,平均降幅達59%,降價效應和替代效應疊加,群眾減負效應更為明顯;二是提高群眾用藥質量水平,試點擴圍堅持帶量采購,將50%~70%的市場采購量給予通過仿制藥一致性評價的中選藥品,實現“提質降價”,并采取各項配套措施確保優先使用。從“4+7”試點運行經驗來看,通過一致性評價藥品占同通用名藥品采購量的比例大幅度提高,試點擴圍全面落地后,預計將在全國范圍內顯著提升群眾用藥質量水平。
毛宗福表示,試點擴圍堅持將一致性評價作為仿制藥參加集中帶量采購的入圍標準,將促進企業加快開展一致性評價工作,引導產品結構升級。同時,試點擴圍堅持量價掛鉤、保證使用、及時回款,將在全國范圍內推動改進藥品購銷模式,減少企業公關、銷售及壓款等交易成本,引導醫生和患者理性用藥,凈化醫藥流通環境,改善醫藥行業生態。
競標結束后,北京大學醫藥管理國際研究中心主任史錄文在接受媒體訪談時表示,此次試點擴圍能夠繼續擴大帶量采購的經濟效應,由政府“建制度、搭平臺”,利用市場機制促使藥品回歸合理市場價格,進而節約更多醫保資金;能夠繼續促進醫療機構合理用藥水平的提升,推進藥品一致性評價工作的進展;能夠讓更多患者用上質優價廉的藥品,也可以減少原來因為“4+7”試點導致的一些用藥不公平問題,進一步提高全國人民的用藥可及性。
加力推進“三醫聯動”
國家醫保局相關部門負責人表示,試點擴圍既是前期“4+7”試點成果的推開,也是試點制度的推廣。試點擴圍延續了“4+7”試點的主要思路、基本原則和政策措施。
改革的思路體現在“四個堅持”上:一是堅持帶量采購、招采合一的方向;二是堅持高質量標準,將通過一致性評價作為仿制藥入圍的基本門檻;三是堅持配套政策協同,確保質量、確保使用、確保供應、確保回款;四是堅持“國家組織、聯盟采購、平臺操作”的總體思路和工作機制。同時,此次試點擴圍也完善了有關政策措施,允許每個品種多家中標,擴大藥品供應來源,對于中選企業不足3家的品種,適當降低約定采購量比例,減少供應風險。
史錄文認為,“4+7”試點擴圍的最終目標并不在于單純降價、省錢,而在于以全國藥品市場為測試對象,最大限度地檢驗這項政策是否能夠真正發揮好政府和市場的作用,是否能夠真正實現所期望的“量價掛鉤”。此次試點擴圍的規則在細節上也有所變化,這是對試點的進一步完善,更是一種新的制度探索,以便幫助政府更好地摸清市場規律和競爭機制,更好地發現這項制度的潛在問題。
“改革體現了蹄疾步穩的節奏。”毛宗福表示,此次擴面采購可以反映出此前的“4+7”試點取得了值得肯定的成效,同時也說明這項試點的工作方案具有可復制性、可推廣性,無論是藥品的供應、質量保證,還是在醫療機構的落地使用都不存在問題。國家組織藥品集中采購和使用試點也是應對醫改難題的一項戰略舉措,是加力推進“三醫聯動”的突破口。
來自北京大學醫學部的第三方評估報告指出,“4+7”試點初步顯示出了其在降低藥品費用、減輕患者負擔、減少公立醫院運行成本及企業交易成本等方面的成效。建議政府持續保持對改革措施協同的領導力度,強化促使部門形成合力的激勵和約束機制,對試點涉及的相關工作,包括配套政策、支付信息系統、定點醫療機構服務協議、購銷合同簽訂、醫保資金預付相關數據上報和分析、宣傳引導、應急處置、上報和通報機制等,在明確部門職責分工及完成時間表的基礎上,加大落實情況的監督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