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南昌3月19日電 (記者 吳鵬泉)記者19日從江西省醫療保障局獲悉,該省2020年共處理違法違規醫藥機構16687家,追回醫保資金7.23億元。
醫療保障是減輕群眾就醫負擔、增進民生福祉、維護社會和諧穩定的重大制度安排。近年來,江西省經濟社會的持續快速發展,為完善醫療保障制度體系提供了強大動力,各項改革持續推進,在破解看病難、看病貴問題上取得了積極進展。
據了解,江西省醫療保障局成立以來,進一步健全完善了該省統一的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建立了全省統一的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和大病保險制度,制度公平性和群眾獲得感不斷提升,城鄉居民醫保政策范圍內報銷比例達到70%左右。
統計數據顯示,2020年,江西醫保扶貧政策資助農村建檔貧困人口參保281.6萬人,減輕個人參保繳費負擔近8億元;全面落實了三批次國家組織藥品集中采購中選結果,累計節約采購資金超過33億元。
江西省醫療保障局相關負責人介紹說,隨著人民群眾對健康福祉美好生活需求日益增長,醫療保障領域發展不平衡不充分的問題逐步顯現,制度碎片化、待遇不均衡、保障有短板、監管有漏洞、服務不到位等情況依然存在,必須通過深化改革加以解決。
2020年12月21日召開的江西省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員會第十三次會議,審議通過了《中共江西省委江西省人民政府關于深化醫療保障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實施意見》)。2021年1月21日,以江西省委、省政府名義正式印發實施。
《實施意見》提出,加快補齊江西省醫療保障領域體制機制短板,著力構建以基本醫療保險為主體,醫療救助為托底,補充醫療保險、商業健康保險、慈善捐贈、醫療互助共同發展的多層次醫療保障制度體系。
《實施意見》要求,在完善基本醫療保險制度上,提出完善全省統一的基本醫療保險政策、推進個人賬戶制度改革、健全門診統籌制度;針對醫療救助對象識別缺乏精準性等問題,強調通過多部門聯動,建立救助對象精準識別機制;針對江西基本醫療保險和商業健康保險未形成合力問題,提出鼓勵商業保險開發與基本醫療保險相銜接的產品;結合江西醫保制度在應對新冠疫情中的有益探索,提出完善重大疫情醫療保障應急機制的具體方式,包括應對重大公共衛生事件中,有針對性免除醫保目錄、支付限額、用藥量等限制性條款等措施。(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