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日下午,長春市民馬明(化名)向記者講述了自己的經歷,“我朋友介紹我到位于長春前進大街上的吉林博愛醫院做包皮手術,醫院一開始收取了我610元手術費,結果術中臨時加項,我最后一共交了一萬多塊錢的手術費。”
29日下午,長春市民馬明(化名)向記者講述了自己的經歷,“我朋友介紹我到位于長春前進大街上的吉林博愛醫院做包皮手術,醫院一開始收取了我610元手術費,結果術中臨時加項,我最后一共交了一萬多塊錢的手術費。”(7月31日《新文化報》)
"術中加價"層出不窮監管為何始終沉默?
媒體曝光的“術中加價”層出不窮。一個只需要花2950元的小手術,在被推進手術室后,被醫生三次要求增加手術項目,費用一路飆升到了11950元,這便是四川省綿陽市民蔣先生2016年2月24日在綿陽協和醫院親身經歷的一幕;躺在手術臺上,看著才切開的刀口鮮血流淌,醫生卻說有問題,要加錢才做手術,這字,你簽是不簽?在校大學生小曾去昆明泌尿生殖專科醫院做包皮切割手術,說好的1380元,最后變成近9000元。因為錢不夠,他的學生證也被扣在了醫院;2016年2月28日索先生來到呼和浩特平安醫院做手術。手術中遭醫生加價7千,不交就把割開的給縫上。現在看來,“術中加價”盡管每一次媒體曝光都引起民憤,但似乎沒有消停的一天。這是為什么?
不難發現,“術中加價”案例有幾個共性。其一,發生在私立醫院,至今還未聽過有哪家公立醫院出現“術中加價”,那么就奇怪了,難道私立醫院最容易在手術中發現新的問題?其二,先是低價誘人,然后“術中加價”,且基本上均是獅子大開口,從幾百元最后可能加到上萬。人在手術臺上,人為刀俎,我為魚肉,病人面對醫生的“術語”以及“嚇唬”,不得不同意加錢;其三,在媒體曝光之后,答應退錢,但也僅僅是退錢,并不會有什么另外的懲罰。
“術中加價”的背后是醫療行業亂象,是醫生的失德。誠然,從醫學的角度看,手術中是會遇到事先未能預設的問題,這可以理解,不過,這種情況一般是在復雜的手術中才會出現,可從媒體的報道來看,發生“術中加價”的手術均是小手術,從理論上說,這是不應該出現的。基本上可以確定,出現“術中加價”的原因無非是“宰客”。醫生的“術中加價”,對醫患關系傷害最大,使本就脆弱的醫患關系雪上加霜。在醫療服務過程中,“術中加項”屬于典型的乘人之危。根據《合同法》第54條規定,吉林博愛醫院雖然取得了患者的簽字同意,但是因屬于乘人之危,在手術結束后患者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撤銷該簽字的民事行為。因此,患者需要積極維權,而職能部門更要對媒體曝光的“術中加價”給予高度關注,發現一起查處一起,不僅要對當事醫院進行懲罰,更要將當事醫生列入“黑名單”,從此不能從事該行業。
令人痛心的是,每一起“術中加價”的解決路徑多是患者吃了虧,向媒體曝光,記者介入,最后醫院退錢了事,當事醫院和醫生均沒有什么損失。這其實是對“術中加價”的縱容。“術中加價”的影響極壞,應該對其要“零容忍”,這需要法律發力,需要職能部門發力,讓當事醫生和醫院付出沉重的代價,如此,才能真正杜絕“術中加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