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辦公廳日前印發《關于建立現代醫院管理制度的指導意見》指出,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中的重要意義,建立現代醫院管理制度,加快醫療服務供給側結……
本文來源:中國紀委監察報
國務院辦公廳日前印發《關于建立現代醫院管理制度的指導意見》指出,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中的重要意義,建立現代醫院管理制度,加快醫療服務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實現醫院治理體系和管理能力現代化,為推進健康中國建設奠定堅實基礎。
現實中,一些醫務人員欺詐騙保、濫用藥物、收受回扣等問題不同程度存在,嚴重影響了醫療機構、醫務人員的社會公信力,消解了群眾的獲得感和幸福感。
醫療亂象頻發,既有少數醫務人員醫德缺失的原因,也有監管不到位的緣故。國務院辦公廳印發《意見》,旨在一手抓“制度完善”,一手抓“監督管理”,可謂抓住了問題關鍵。
既然明確了政府對醫院的監管職能,那么地方各級政府就應嚴格對照《意見》的要求,履行好監督職能,加強對醫院的管理。
首先,完善醫院管理制度。制定醫院章程,規范內部治理結構和權力運行規則,提高醫院運行效率。健全醫院決策機制,保證黨組織意圖在決策中得到充分體現,發揮專家治院作用。健全民主管理制度,職工參與民主決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健全醫院醫療質量安全、人力資源、財務資產、績效考核、人才培養培訓、科研、后勤、信息等管理制度,提高醫院科學管理水平。
其次,建立健全醫院治理體系。
此外,加大對醫療衛生領域腐敗問題的打擊力度也必不可少。只有讓鐵規發力、讓禁令生威,才能有效解決醫療亂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