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說“身體沒病、心里沒事,就是真正的幸福”,但是,心里沒事就真的幸福嗎?我們都體驗過,飽餐一頓的高興和完成一項創作的滿足是完全不一樣的。自顧自的獨樂、傻樂,每天無憂無慮、不發愁,這樣的快樂其實并不能持續多久。人需要意義感,需要心中“有些事”。
北京大學精神衛生學博士汪冰告訴記者,意義感有兩種定義:1.追求或擁有自己認為重要的生活目標或使命;2.歸屬或致力于某樣你認為自我超越的事情。從意義中我們能獲得價值感,其包含兩個維度:1.對自我的評價,即是否得到自己的認可。例如有些人會做些別人認為沒有意義的事情,但他自己認為很值得;2.自身和社會的關聯,即是否得到社會的認可。例如做志愿者幫助他人,對社會做出貢獻。
著名哲學家尼采曾說:一個知道為什么活的人,可以容忍任何生活。意義感讓我們更能忍受痛苦。汪冰介紹,有一個公式恰如其分地表達了意義感的這種作用,即“絕望=痛苦-意義感”。即使痛苦值很高,但若意義感很強,那絕望感就沒有那么強烈;而如果意義感幾乎沒有,那即便是一點點痛苦,都會讓人絕望。大部分人平時不會去思考人生的意義,通常都是遇到挫折或對人生產生質疑時才會去想“人生有什么意思”。身處絕望中的人更容易去想“為什么要堅持下去”“為什么要活下去”。而意義感能幫助我們克服困難、找到目標,對自己產生引導和支撐作用。經常有人說要“活在當下”,就是指在追尋目標的過程中,認為每一分鐘都有意義,這樣的人才會享受過程。有些人不喜歡自己的工作,認為上班的每一天都沒有意義,這種時候結果(如為了賺錢、養家、照顧老小等)變得很重要。但只注重目標結果的人,其幸福感很弱,因為他們是在用生命過程去交換一個不確定的未來。對這些人來說,如果意義感破產,就會導致人生破產。中年危機就是典型的例子。不少人中年之前是為了房子、車子或家庭而奮斗,但中年之后遇到如失業、兒女不在身邊等問題,很容易陷入“人生沒有意義”的孤獨感和失落感。
意義感是幸福人生的必需品,但要到哪里去找意義?汪冰給出了4個建議。
1.創造——你為世界留下了什么。很多人會問“怎樣證明我活過”,創造就是其中一種方式。創造不是多么高深的事,各種興趣愛好如編織、攝影、木工、寫日記記錄生活,編輯圖文發朋友圈……都是通過創造來記錄人生,去體會存在感和意義感。
2.體驗——世界給你留下了什么。人生很多時候,未必總能選擇自己想做的事,這時尋找意義的最佳方式,就是把這段人生經歷當作一次難得的體驗。通過體驗獲得經驗,增強對逆境的容忍度和解決問題的能力。人生中我們能控制的事情很少,抱著“體驗人生”的態度生活,我們能把所有喜怒哀樂都變成寶貴的財富。
3.關系——你和世界之間的互動。人類是社會動物,具有群居、合作的屬性,從古至今,社會關系都是人類獲得幸福感的重要來源。有些人為家庭幸福而活,有些人選擇幫助別人來豐富自己的生命,從中感受意義和價值。
4.態度——你選擇如何面對這個世界。人生起落是常事,我們并沒有躲避低潮的先見和自由,但我們有選擇如何面對苦難的自由。面對不可避免的痛苦,我們能不能選擇有意義的應對方式,也是意義感的來源。此時,輸贏不重要,堅持最重要。用敬畏的態度來面對生活,讓自己成為自己尊重的人。比如在痛苦的環境中,沒有取得自己想要的成績,但你并沒有放棄努力,這就是意義,這種意義甚至能讓失敗變成一種成就。
最后,汪冰提示,能夠不斷重建意義感的人更幸福。在不同的人生階段,意義感是不同的。當你感覺現在的生活很空虛、沒動力、不快樂、沒活力,一定要為自己重新定義“意義”,積極行動,為自己的人生負責,而不是等著人生來告訴你意義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