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我國醫療保障局下發《關于建立醫藥價格和招采信用評價制度的指導意見》(通稱《意見》),規定全國各地在今年底前創建并執行藥業價錢和招采信用評價規章制度。《意見》確立,在藥業購銷中給與回扣或別的不正當性權益、執行壟斷性等有悖誠實信用的個人行為將被列入失信明細,明確失信級別,并按級別采用提示勸誡、提醒風險性、限定或中斷招投標掛網、公布公布失信信息內容等處理對策。
伴隨著醫改的深層次,以往普遍的吃藥品回扣狀況現階段已越來越較為少見。例如,藥品購銷“兩票制”執行以后,藥品原廠一個價,進醫院門診一個價,倘若二者價差很大便會一目了然,這一舉動能夠防止倒手和正中間抬價,給回扣就難以實際操作。再如,藥品集中化招采以列入醫保目錄并保證 銷量為交換條件,獲得藥品大幅度減價,即然銷量有確保,藥企就沒必要根據給回扣等方法來營銷……一系列的醫改政策,已讓回扣越來越十分困難。
吃藥品回扣的大漏洞雖已塞住,小漏洞仍會存有。列入醫保目錄、保證 基礎銷量雖然能考慮絕大多數食欲,但因為銷量與盈利有關,藥企仍在所難免爭得更大銷量。特別是在當好幾家藥企的幾類類似藥品都進到醫保目錄、且都會招采中招標后,銷量市場競爭依然會很猛烈,給回扣等營銷手段很有可能會死灰復燃。
除此之外,我國取消了絕大多數藥品政府部門標價,并放寬民營醫院健康服務價錢,民營醫院有著很大的價錢自主權,“價高利大”會使一部分民營醫院鐘愛高價藥,也給吃藥品回扣留有一個漏洞。
創建招采信用評價規章制度,有益于將這種小漏洞也堵住。招采招標所確保的銷量,遠非根據給回扣等行賄營銷方式提升的銷量所比得上,當行賄營銷推廣危害到招采權時,藥企便會擔憂因小失大,從而將藥品品質、價錢做為競爭優勢,棄用給回扣等非正當競爭方式。這一舉動既具備為藥品招采規章制度打補丁的功效,又為診療行風建設奉獻了一份能量。
當今,反藥業商業賄賂出現關鍵機遇期,理當一鼓作氣推動診療行風建設。藥品商品流通深化改革清除藥價中的不科學一部分,在大幅度減少藥價的另外,也使吃回扣等行賄狀況步履維艱。以往十分活躍性的醫藥代表,這2年已已不普遍,也反襯出藥改在擺正診療行風層面充分發揮的功效。
在老的藥品商業賄賂獲得顯著抵制之時,最有利于完全清除行賄的存活土壤層,挖到行賄的根本原因,倘若這一機會沒有搞好,新的藥品商業賄賂內幕一旦產生,再去整治就又會碰到困難。
招采信用評價規章制度有益于擺正行風,可是還要見到,這一規章制度只對參加招采的藥品有約束,沒有報名參加招采乃至沒有被納入醫保目錄的藥品,就不容易受其管束。招采信用評價規章制度并不可以阻塞全部漏洞,大家希望創建和健全系統軟件的反藥業商業賄賂體制,讓藥價持續走低、藥業行風持續改進變成大勢所趨。(羅志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