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網在線健康導讀:2015年3月份,蘇先生在某超市購買到一包山楂餅,發現日期被偷偷篡改過,2014年5月15日的生產日期被改成2014年12月13日;10月份,齊齊哈爾市某超市銷售被篡改日期的酸奶等。
事實上,像上述這樣篡改生產日期的案例,被媒體以及監管部門曝光查處的不在少數。
不過,讓人欣喜的是,超市生鮮篡改生產日期以及保質期等問題將會迎來改善。
近日,食藥監總局啟動了超市生鮮食品包裝和標簽標注管理制度的起草工作,經過深入調研、廣泛論證和多次修改,形成了《超市生鮮食品包裝和標簽標注管理規范(征求意見稿)》。
記者注意到,雖然,目前超市生鮮食品包裝和標簽標注管理規范還處于征求意見稿中,但已受到社會廣泛關注。業內人士表示,該規范正式出臺后,將有效杜絕超市等食品經營者擅自更改生產日期或保質期等違法違規的行為。
記者注意到,征求意見稿中明確,超市經營者應在已經自設包裝的生鮮食品的包裝物上進行標簽標注,或在包裝物上加貼標簽標識,標注內容包括生鮮食品的名稱、產地、生產日期以及生產者或供貨者的名稱、地址和聯系方式。生產者或供貨者已經標明保質期或者貯藏條件的,或超市自行設定了保質期的,應當同時標注。
此外,意見稿中還指出,生鮮食品的生產日期應根據供貨者提供的情況分類標注。畜禽肉類應標注為畜禽屠宰或肉類出廠日期,果蔬的生產日期應標注為收獲采摘日期,水產品的生產日期為起捕日期或出廠日期;生鮮食品包裝不得擅自拆除或更換,標簽標注內容不得偽造、涂改、遮擋、篡改,不得以包裝日期代替生產日期。
近期江南大學江蘇省食品安全研究基地與中國食品安全輿情研究中心聯合發布了《2005-2014年間主流網絡輿情報道的中國發生的食品安全事件分析報告》。該報告指出,2005年-2014年的十年間全國發生的食品安全事件數量達到227386起,平均全國每天發生約62.3起,處于高發期,并在2011年達到歷史峰值,當年發生事件38513起; 2012年起事件發生量開始下降,2013年下降至18190起,但在2014年出現反彈,上升至25006起。
該報告還稱,最具有大眾化的肉與肉制品、蔬菜與蔬菜制品、酒類、水果與水果制品和飲料是發生事件量最多的五大類食品,發生事件量之和占總量的40.54%。
“當前,大多數超市沒有建立生鮮食品質量管理和業務流程的控制體系。部分超市在生鮮食品的運輸、貯存、陳列和銷售過程不規范。” 中商產業研究院研究員張昕在接受《中國產經新聞》記者采訪時表示,例如,產地不明,陳列保鮮條件達不到要求,不標明商品出品時間或有效期,商品標識與實物不符,過期商品不及時下架重新包裝貼新標簽后繼續售賣等。
張昕告訴記者,此前各地曝出大量超市生鮮熟食是“三無”產品,一些大品牌也曝出售賣過期生鮮熟食,超市生鮮食品的管理處于空白地帶。
最后,張昕認為,一旦意見稿將已規范文件的方式被正式發布后,這項管理制度首次將超市生鮮同其他商品采用同等化管理方法,能在一定程度上對超市的生鮮食品經營管理起到規范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