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網在線健康導讀:2020年5月8日凌晨,一男子遭多人持刀圍毆,情急之下持刀反擊,造成一名男子死亡,兩人受傷。今年5月,被安??h人民法院一審判處其有期徒刑十年。安??h人民檢察院對上述判決提起抗訴,該案的二審將于8月31日舉行。
少年遭持刀圍毆反殺一人被判10年
2020年5月8日凌晨,江西吉安安福縣男子王某鋒糾集7名男子,持刀強行闖入當地一家賓館房間,對房內一名16歲少年吳某進行圍毆。情急之下吳某持刀反擊,造成一名男子死亡,兩人受傷。今年5月,安福縣人民法院一審判決吳某犯故意傷害罪及聚眾斗毆罪,判處其有期徒刑十年。
隨后,安??h人民檢察院對該判決提起抗訴,認為法院判決存在量刑錯誤,量刑畸重、使用刑罰明顯不當。吳某的母親吳女士認為,兒子的行為屬于正當防衛,不構成故意傷害罪,判決后立即向吉安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該案的二審將于8月31日舉行。
此前一審法院審理過程中,提起公訴的安福縣檢察院關認為吳某系防衛過當,其律師則認為其系正當防衛。安??h人民法院審理認為,吳某捅刺羅某等人的行為屬于為了本人的人身權利免受正在進行的不當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行為,具有防衛性質,但明顯超過必要限度并造成1人死亡、2人輕微傷的重大損害,應當認定為防衛過當。2021年5月31日,安福縣人民法院判決:吳某犯故意傷害罪,判處有期徒刑8年;犯聚眾斗毆罪,判處有期徒刑3年,數罪并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10年。
2021年6月8日,安??h人民檢察院對上述判決提起抗訴。抗訴書顯示,吳某犯罪時未滿18歲,屬于未成年人;歸案后如實供述犯罪事實,系坦白;自愿認罪認罰;積極賠償被害人家屬并獲得諒解,上述情況屬于法定及酌定從輕處罰情節,法院以故意傷害罪判處其有期徒刑8年屬于良性畸重。對于聚眾斗毆罪,吳某也存在法定及酌定從輕處罰情節,量刑也畸重。安福縣人民檢察院認為,該判決未能體現吳某具有的法定及酌定量刑情節,輕罪重判,使用刑罰明顯不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