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醫保局、國家財政部、國稅總局此前公布了《關于加強和改進基本醫療保險參保工作的指導意見》(下稱《意見》)?!兑庖姟访鞔_提出,深層次執行全員參保方案,自二零二一年參保本年度起,全國各地參保信息內容將完成數據共享、動態更新,可實時查詢。
《意見》規定,各個診療保障部門要健全與本地域公安機關、民政、人力資源局社會保障部、衛生健康、市場管理、稅收、文化教育、司法部門、精準脫貧、殘聯等單位的信息共享互換體制,提升人員信息核對和共享資源,核查斷保、停保工作人員狀況,精確鎖住未參保群體,產生本地域全員參保方案庫。井然有序清除反復參保,反復報名參加職工醫保的,正常情況下保存學生就業地參保關系;反復報名參加居民醫保的,正常情況下保存常住地參保關系;學員反復參保,正常情況下保存學籍地參保關系;跨規章制度反復參保且持續報名參加職工醫保一年之上(含一年)的,正常情況下保存職工醫保參保關系。
《意見》確立,參保人已持續2年(含2年)之上報名參加基礎醫保的,因學生就業等本人情況轉變在職工醫保和居民醫保間轉換參保關系的,且終斷繳費時間不超過3個月的,繳費后就可以一切正常享有待遇,保證 參保人待遇無縫銜接。終斷繳費時間超出3個月的,各統籌地區可依據本身狀況設定不超過6個月的待遇享有等待期,待遇享有等候滿期后中止原參保關系。
針對建檔立卡貧困人口,為保證 平穩脫貧致富,在職工醫保和居民醫保中間轉換參保、遷移接續參保關系時,不設等待期,不會受到居民醫保要求繳費時間限制,在參保繳費后,就可以享有相對待遇,醫療保障經辦組織 應立即中止原參保關系。
《意見》確立,要有目的性地提升關鍵群體尤其是艱難群體參保繳費服務項目,改善參保薄弱點服務項目;對建檔立卡貧困人口、學員、新生嬰兒、繳費終斷工作人員等參保目標,依據具體情況,歸類制訂目的性現行政策,確保有效待遇;不斷提升參保政策宣傳,提高參保繳費服務項目便利化水準,確保參保人依規具有基礎醫療保障待遇,提高人民群眾幸福感;借助全國各地醫療保障服務平臺基礎信息管理子系統參保程序模塊,清除失效、虛報、反復數據信息,即時鑒別參保人參保繳費情況,提高參保品質。(中青報·中青網新聞記者 桂杰)
來源于:中國青年報